——上海市國資委黨委落實“前置程序”要求的實踐與探索
上海市國資委黨委形成了落實“前置程序”要求的“1+3”文件體系,配合《關于市管國有企業(yè)黨建工作要求寫入公司章程的指導意見》、《上海市屬國有企業(yè)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的實施意見》,以及已經制度化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形成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的制度體系,有力推動上海市國資委系統(tǒng)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領導作用的發(fā)揮。
2016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yè)黨建工作會議上明確指出了“在決策程序上,要明確黨組織研究討論是董事會、經理層決策重大問題的前置程序。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必須經黨組織研究討論后,再由董事會或經理層作出決定”的“前置程序”要求,這為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yè)制度、正確處理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