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合組織從國家所有權行使模式的角度,對各國國資監(jiān)管體制進行了分類,成為當前國際上認可度較高的分類方式
經合組織提出了一種基于所有權模式的國資監(jiān)管模式分類方式,并得到廣泛的國際認可。本文在詳細介紹經合組織國資監(jiān)管模式分類方式的基礎上,分析其在價值取向和實際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其對我國的適用性。
一、經合組織的國資監(jiān)管模式分類方式
國有資產監(jiān)管首先涉及到國家所有權的行使問題,即具體由哪些機構或部門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經合組織將這些機構或部門稱為所有權實體(ownershipentity)。所有權實體是國家負責行使所有權職能,或在國有企業(yè)行使出資人權利的實體。所有權實體可以是一個單獨的所有權機構或協(xié)調機構,也可以是行使國家所有權的政府部門。
經合組織從國家所有權行使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