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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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24-10-28|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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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第272號令)

(2024年10月28日海關總署令第272號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實施)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國家稅收政策的貫徹實施,加強海關稅收的征收管理,確保依法征稅,保障國家稅收,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以下簡稱《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以下簡稱《關稅法》)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海關稅收的征收管理,應當遵循依法征管、依率計征、嚴肅退補的原則。

第三條進出口關稅、進口環(huán)節(jié)海關代征稅的征收管理適用本辦法。

進口環(huán)節(jié)海關代征稅包括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和進口環(huán)節(jié)消費稅。

第四條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是進口關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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